【兩性關係】 丈夫遇車禍變植物人 太太照顧8年後分居20年求離婚敗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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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11/14 12:44

最後更新: 2022/11/14 15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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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妻咁樣對無法自理嘅丈夫,實在心寒。

台灣一名人妻婚後與丈夫育有2名子女,詎料丈夫發生車禍重傷淪為植物人,她獨力照顧父子三人8年便撐不下去,與丈夫分居,自己獨立撫養2名兒女。20年後在孩子成年後,她向法院訴請離婚,惟法官審理後揭心寒内幕,判離婚敗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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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台灣媒體報道,該台南的人妻於1990年與丈夫結婚,婚後誕下2名子女,目前均已成年,而丈夫於1993年發生嚴重車禍淪為植物人,經她悉心照護8年稍有起色,惟仍須監護宣告並由其弟弟擔任監護人。

判決書指出,人妻表示這8年間,她除了獨自照顧丈夫及養育2名年幼子女、侍奉公婆,還要靠打散工賺取微薄收入來幫補家計,長期下來導致自己身心狀態俱疲,健康狀態也瀕臨崩潰。

人妻補充指,2001年分居後,2名子女所有的費用,如教育費、生活費、保險費等,都由她獨力扛起,其中艱苦無人可知曉,而公婆本答允要將丈夫車禍所領取的300萬(約75萬港元)賠償金給她養育子女,最後卻未依約履行。人妻認為與丈夫已分居20年,已無任何夫妻之實,也沒任何感情基礎足以維持,因此訴請離婚。

人夫反駁時卻道出了心寒內情,當年是妻子不顧爸、媽反對,堅持帶他和小孩搬出去住,之後又因無力照顧他,結果數日後就把他棄置在爸媽家附近,直到爸媽發現,才把他帶回家照顧同住至今;妻子帶著孩子離開後對他不聞不問,就連兒女的婚禮也沒有通知他到場,由此可見,妻子主觀上厭棄他,不願與他共同生活,若婚姻有裂痕,妻子要負較大責任。

法庭上,女兒則證稱,因為嫲嫲對媽媽講話很尖酸刻薄,媽媽受不了才會帶著他們搬走,當年媽媽很年輕無力照顧那麼多人,才會把爸爸送回去嫲嫲家,不過聽媽媽說,當年是親自送到嫲嫲家的。

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人妻將丈夫送回原生家庭才導致夫妻分居20年的主因,加上婚姻關係本來就會遇到許多波折與困難,雙方應該基於婚姻之基礎互相扶持及克服,並要清楚認知兩人要同甘共苦,而非違背婚姻原有的承諾及責任,人妻不顧無法自理的丈夫將他棄置回原生家庭,且長達20餘年未有照顧,是造成兩人無法維繫婚姻之原因,人妻應負較大責任,因此判人妻敗訴,不准許離婚的請求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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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︰王明芳